1、定期召开学院教学委员会例会。一般情况下,一年月召开一 次,每学期不少于四次。必要时,可临时召开校务会议。
2、院教学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按时参加例会,积极参与决策,努力完成分管任务。
3、年度教学计划、教学管理、工作目标、规章制度的制定, 聘请专家、组织活动、申报项目、调整培养方案、实施奖惩等较重大事项必须经教学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。
4、例会前需充分准备,由教学委员会主任将例会内容和议题通知委员,各委员与会前应做好相应准备。
5、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充分发扬民主,议而有决、 决而有行。
6、例会需作好会议记录,并归档备查。
2014、10、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