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评审委员会组成
主任:岳朝龙
委员:方承武、汪和平、汪春胜、郜振华、包菊芳、潘瑞林、王付宇、张洪亮、邢维迢、研究生代表(江超、柳智才、鲍璐媛)
二、评审流程和办法
1、9月16日前,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(交至管工学院研究生秘书处)。
2、9月20日前,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查,根据《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综合评定实施细则》(2016年修改版)文件,进行初评、排序,推荐3名候选(计算出申请人中2015级学硕、2016级学硕、2016级学硕综合总分第1名,将上述3人列入候选人名单),实行等额推荐和差额选拔(含优秀新生参评等)相结合的方式。
说明:候选人第1名等额推荐国家奖学金,第2名推荐全校择优选拔国家奖学金,若选拔上,第3名直接进入校长奖学金;若未选上,则第2名进入校长奖学金。
3、9月24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,评审过程采用公开答辩形式,全程录像。评审中应考虑不同年级以及学硕与专硕的分配指标的平衡,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、校长奖学金候选人。
4、9月26日前,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。公示结果无异议后,将初评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。
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
2017年9月10日